1.石家庄未来这一周有雨吗?

2.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石家庄未来这一周有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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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区 石家庄 正定 栾城 行唐 灵寿 高邑 深泽 赞皇 无极 平山 元氏 赵县 辛集 藁城 晋州 井陉 今天是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闰五月初八 石家庄(Shijiazhuang) 城市标识征集天气社区最新实况(02:45)雷达图>>气温 湿度:42% 风向 1.4 m/s 西风 小于3级 相关数据日出时间 2009-06-30 05:02:30 日落时间 2009-06-30 19:48:50 邮政编码 050000 明日天气预报 (18:00发布) 生活指数 健康指数 交通指数 户外指数 晴 22℃/ 36℃ 微风紫外线:很强洗车:适宜气温趋势 今日风力 穿衣:炎热舒适度:很不舒适舒适指数 穿衣指数:炎热天气炎热,建议着短衫、短裙、短裤、薄型T恤衫、敞领短袖棉衫等清凉夏季服装。 晨练指数:较适宜早晨气象条件较适宜晨练,但风力稍大,晨练时请注意选择避风的地点,避免迎风锻炼。 舒适度指数:很不舒适白天天气晴好,但烈日炎炎会使您会感到很热,很不舒适。 感冒指数:少发各项气象条件适宜,发生感冒机率较低。但请避免长期处于空调房间中,以防感冒。 洗车指数:适宜适宜洗车,未来持续两天无雨天气较好,适合擦洗汽车,蓝天白云、风和日丽将伴您的车子连日洁净。 交通指数:良好天气晴朗,路面干燥,交通气象条件良好,车辆可以正常行驶。 紫外线强度指数:很强紫外线辐射极强,建议涂擦SPF20以上、PA++的防晒护肤品,尽量避免暴露于日光下。 空气污染扩散条件指数:良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可在室外正常活动。 6月历史气候概况月累计降水量(mm) 56.7 月平均温度(℃) 25.7 月极端最高温度(℃) 41.5 逐日天气预报(2009-06-30 18:00发布) 天气图例2日星期四 晴高温:36℃低温:21℃微风3日星期五 晴高温:38℃低温:24℃南风小于3级转北风小于3级4日星期六 多云转雷阵雨高温:35℃低温:26℃北风小于3级转南风3-4级5日星期日 雷阵雨高温:31℃低温:23℃北风小于3级转南风3-4级6日星期一 雷阵雨转多云高温:34℃低温:22℃北风小于3级转南风3-4级7日星期二 晴高温:37℃低温:22℃北风小于3级转南风3-4级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条 为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市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和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物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改建、扩建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活动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坚持统一管理、科学规范、预防为主、安全有序的原则。第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建筑施工管理处负责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城市管理、公安交管、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人民应加强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第六条 环保、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信息系统,保持信息互通,促进协调联动。第七条 市区内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因特殊情况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取得《混凝土现场搅拌许可证》。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一)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二)应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三)应对施工前、停工工地以及由其直接发包的国家规定限额以下工程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四)应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五)拆除完工后的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一)投标文件中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扬尘防治工作目标、各分项工程不同施工工艺专项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分别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总责;

(三)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技术措施;

(四)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二)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并保持公示内容的清晰完整;

(三)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

(四)现场搅拌应封闭作业;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五)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六)垃圾清运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不得乱卸乱倒垃圾:

(七)场容场貌整洁,做到工完场清。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除达到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稳固整齐;

(二)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三)合理设置出入口,并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四)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城市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