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全省多地限行通知汇总

2.太原限行外地车牌限行吗

3.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为什么不阻止?

4.太原空气污染源的数据资料

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_太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随着2008年清明节的到来,许多小伙伴感到莫名的兴奋。毕竟清明节可以在小长假期间有一波户外运动出行,而且有大量返乡祭祖的队伍,对交通状况非常关注。下面详细介绍一下清明节太原的交通限行情况。

清明节期间太原限行吗

无限制

年太原最新的限行通知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货车通行管制措施公告如下:

一、重点道路管控措施

(1)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文星路至建设路)、迎泽街、迎泽桥(文星路至建设路)、南内环街、南内环桥、南内环西街(晋祠路至建设路)、滨河东路(柴村桥至迎宾桥)。

管控要求:除本市封闭货车(阿津号牌)外,所有货车全天禁止通行,上述道路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2)滨河西路(柴村桥至小牛)、长风街、长风桥、长风西街(新晋祠路至建设路)。

控制要求:每天7时至21时,除本市封闭货车(阿津号牌)外,禁止所有货车通行,上述道路四级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一类区域管控措施

(一)一类区域:中环路(含)以内、迎泽西街(西吉路环岛至西环路)、长风西街(长风西快速路至西环路)。

(二)控制要求:工作日7:00至21:00,除轻型自卸车外,本市其他轻型货车(阿津号牌)按号牌尾号单双号通行(单日号牌车辆允许单日号牌通行,双日号牌禁止通行;尾号为双号的车辆,双号日期允许通行,单号日期禁止通行。尾号按号牌最后一位数字计数。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禁止国四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三、二类区域管控措施

(一)二类地区:S316玉古路(太太路至南阁村)、小牛线(南阁村至G5京昆高速)以北、G5京昆高速以东、G2001绕城高速以西、G2001绕城高速北段以南、G2001绕城高速东段、汤怀路、太太路以西。滨河东路(中北大学至G2001绕城高速西北段)、滨河西路(小牛线至董卿路段)、柴西公路(蓝欣路至G2001绕城高速西北段)、杨兴大道、宇泰路(秋果线以北段)、晋祠路、迎宾路、金白线(小牛线以北段)、西矿街、西明路(西山外环路)

(二)管控要求:全天禁止本市(阿津号牌)和外地(非阿津号牌)的重型、中型货车和泥头车(含途经太原市的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通行。除轻型自卸车外,其他地方(非阿津号牌)轻型货车每天7:00-21:00禁止通行,级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四、城市配送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的交通路线,设置了八条货运通道:

袁钢路通行:袁钢路(阳曲镇快速路至蓝欣路)、新店街(蓝欣路至大同路)、大同路(新店街至北中环);

新陆通道:蓝欣路(向阳高速至袁钢路)、泉新线(北环高速至蓝欣路);

和平北路通道:兴华西街(东社高速至和平北路)、和平北路(兴华西街至施乐南街);

西山外环路街道通道:郭璞路(石膏厂街至西山外环路)、西山外环路(西明路至西环路)、西明路(西山外环路至九院东路)、九院东路(西明路至白家庄路);

河西菜市场通道:晋祠路(洛城高速至南中环路)、南中环路(西中环路至晋祠路)、晋祠路(南中环路至长兴北街);

新晋祠路通行:新晋祠路(晋源南街至迎宾路),307国道(小牛线至迎宾路),

徐滩东街通道:长风街(东风路至东中环路)、东中环路(长风街至徐滩东街)、徐滩东街(东中环路至双塔南路);

进入静园路:五龙口街(东风路至静园路)、静园路(五龙口街至朝阳街)、朝阳街(静园路至东风路)。

货运通道的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货运通道允许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货车(散装货车、自卸车除外)通行,不需要通行证。其他有货运需求的单位可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运输生活、生产必需物资的车辆需进入上述货运通道以外的道路。在满足本方案一类、二类区域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1)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期间,市区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

(二)重污染天气响应二级、一级时,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除运输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抢险、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特种作业车辆外,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为保障生产经营安全,运输民生物资或者特需产品,为外贸货物和进出境旅客提供口岸集疏运服务,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依法核发特需通行证。

010时至1010时,本市(阿津号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设置3个月过渡期(2008年3月5日至2008年5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将按照上述现行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字体六、国三排放柴油货车过渡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货车管理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山西全省多地限行通知汇总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昨日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28个督查组对照任务清单的720个具体任务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69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部分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甚至有企业仍在生产。

报道称, 在存在问题的点位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27个,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的14个,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整治要求的9个,未安装治污设施、非工业污染问题的各5个,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各3个,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其他涉大气污染问题、加油站专项整治的各1个。

督查组抽查“2+26”城市185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具体任务点位时发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建五局万科公园施工项目等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要求,仍在生产(施工)或有明显生产迹象,还有一些企业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希望相关企业可以尽快整改!

太原限行外地车牌限行吗

自从今年进入冬季以来,山西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机动车限行通知,经常开车出行的朋友们注意啦,下面是山西省内多个城市的限行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太原市 太原滨河东西路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规定

周一:1,6周二:2,7周三:3,8周四:4,9周五5,0周六:不限周日:不限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太原三河一街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

注: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运城市中心城区 运城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从市大气办获悉,根据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运城市中心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函》和《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日发出通告,决定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限行时间

本次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每日7时至22时实施单双号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

为圣惠路(不含)以东,涑水街(不含)以南,安邑西路北段(不含)与机场大道东段(不含)相接、向东延伸至空港下穿立交与空港南区陶朱公街(不含)相接、与司马温公路(不含)相接合围区域以西,滨湖大道(不含)及红旗东街延长线(不含)盐湖城岗延伸至环东路以北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和临时号牌)。

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自11月24日起,运城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减小、湿度增大,扩散条件变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自11月24日12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等级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运城市稷山县关于在稷山县中心城区

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本次启动机动车限行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每日7时至22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区域

丰喜路(不含)以东,铁路沿线(含)以南,运稷路(不含)以西,稷南大街(不含)以北。

三、限行措施

(一)每日对机动车号牌尾号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县车辆和临时号牌)。

尾号1和6,周一限制通行

尾号2和7,周二限制通行

尾号3和8,周三限制通行

尾号4和9,周四限制通行

尾号5和0,周五限制通行

(二)对重型柴油货车严禁进入限行范围,实施引导绕行措施。

(三)在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别是对进入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大货车、冒黑烟车和老旧车等重污染车辆实施严查严管。

(四)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辆进入稷山县中心城区,一律执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忻州原平市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

关于重污染天气限行的通告

根据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发布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要求,根据《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原平市定于2021年11月25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限行区域

东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处前进西街口(不包括108国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范围内。

三、相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24日

晋中市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晋中市11月下旬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1月25日0时至11月28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1、晋中市市城区:鸣谦大街(含)以南、凤栖大街(含)以北、锦东大道(含)以西、经西大道(不含)以东道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2、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秋郭线到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榆次区乌金山后沟村,沿旅游专线、中都北路、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到榆次丰润泽园区;沿北桥线、源高线,到榆次区东赵乡石羊坂村;沿源高线、石后线,到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沿东后线,经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穿榆次区东赵乡康培苗木基地,沿顺城东街、环城南路、源东线、豆东线、新开路,到榆次区北田镇张胡村。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市城区国四及国四以下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3、市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国四及国四以下)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4、绿色示范运输区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4日

临汾市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临政通告〔2021〕14号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0月18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管制区域:

市区规划区155km2范围,具体为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国道108线、南外环路(不含)以北。

三、管制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晋L号牌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军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3.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指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绿色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辆)。(四)交通管制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管制期间,如有其他严于本通告限行管制要求,按其他管制要求执行。

四、法律责任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6日

临汾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1月25日0时起

临汾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警区域: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

从11月24日起,临汾市受偏南气流、静稳天气影响,气象扩散条件转差,将出现中度或以上级别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1月25日0时起,在沿汾河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长治市潞城区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潞城政通字〔2021〕4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启动时间和解除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提醒:自2021年11月20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长治市潞州区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长政通字〔2021〕5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提醒:自2021年11月5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长治市襄垣县

关于对县城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城北街以南(含)、长兴路以东(含)、滨河东路以西(含)、朝阳街以北(含)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襄垣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城北街以南(含)、长兴路以东(含)、滨河东路以西(含)、朝阳街以北(含)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提醒:自2021年11月22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为什么不阻止?

法律分析:太原限行,外地车牌也限行。

法律依据:《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三、限行措施:

(一)日常限行措施:

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非本市车辆),具体情况:

尾号1和6,周一禁止通行;

尾号2和7,周二禁止通行;

尾号3和8,周三禁止通行;

尾号4和9,周四禁止通行;

尾号5和0,周五禁止通行。

(二)橙色+和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具体情况:

1、3、5、7、9:单号通行;

2、4、6、8、0:双号通行。

太原空气污染源的数据资料

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678个企业(单位),发现其中的27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环保部指出,仍有企业的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有部分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违法排污现象等。

环保部介绍,1月6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678个企业(单位),发现其中的27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中,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非工业污染问题的各5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和工业企业其他涉气环境问题的各3个,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整治要求的各2个,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各1个。

环保部指出,典型情况有以下七点:一是仍有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菏泽创盛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熔化炉的旋风除尘器未使用,布袋除尘器的布袋脱落,湿式除尘器未加氢氧化钠,碱液经测试pH值为7(中性),无法达到除尘效果;该公司的熔化炉应安装脱硝处理设施,督查组现场检查该公司内未发现有脱硝设施;该公司的配料间和生产车间未密闭,配料及上料口未安装集尘系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山东成武易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锅炉焚烧前设置挡板,车间中的有机废气(VOCs)经挡板前管道直接排放;酯化蒸馏车间的尾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车间气味刺鼻。

二是仍有部分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违法排污现象。河北省沧州任丘市荣丰电缆辅助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喷漆工序无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露天喷漆现象,木材切割工序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烟气直排。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天发密封材料厂的14条塑料隔热条生产线均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河南省兰考县兰考华兰家具有限公司烤漆房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经排风扇直排;喷胶、喷底漆工序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

三是仍有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要求,仍在违法生产。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飞达橡胶有限公司、巨鹿县宁峰橡胶制品厂按照当地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应限产50%,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巨鹿县飞达橡胶有限公司被封的2台硫化机封条被撕毁,设备有明显的余温;巨鹿县宁峰橡胶制品厂被封的1台开炼机和1台硫化机封条被撕,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设备电源均处于开启状态,且硫化机有明显的余温。

四是部分工业企业扬尘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督查组检查发现,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喷淋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原料输送廊道料口未采取封闭收集措施,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粉尘无组织。

五是仍有清单外“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庄青路与220国道交汇处一家无名木艺加工厂,无环保手续,不在当地“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清单内。督查组现场检查时临时停产,机器设备均处于通电状态,存在约1000平方米露天喷漆作业,现场有大量喷漆半成品。

六是仍有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违法生产。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利宝铝材销售部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该单位的表面处理车间正在生产,喷涂车间设备电源开启,喷涂生产线上挂满工件,转印机有明显的生产迹象。

七是仍有部分施工工地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镇市政工程工地、山东省滨州市山东省博兴县华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方星城三期施工工地等5个工地存在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的防扬尘措施不完善或不到位现象。

抓得不够严。

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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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期间,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290.78亿元到2000年的347.46亿元。全市的经济增长基本以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煤炭等重污染行业的发展为主,从“八五”末的1995年到2000年六年间,全市钢铁年产量由480万吨增长到542万吨,水泥年产量由149万吨增长到170万吨,焦炭年产量由893万吨增长到1110万吨,年发电量由87亿千瓦时增长到114亿千瓦时,机动车辆由98730辆增长到222656辆。年工业耗煤量由1213.5万吨增加到2221.34万吨,占全市总能耗的97%以上。“九五”期间全市常住人口由282.77万人增长到308.75万人。

在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九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全民的环境意识,全面的环境监督、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的“三全一依靠”环保工作方针。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实施“1263”环保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采取两大举措(总量控制和绿色工程)突出六个重点(清徐、古交、娄烦、城北钢铁工业区、河西南部化工工业区、西山煤矿建材工业区、)、打好三大战役(取缔土小工业、治汾、市区大气治理)。以“一控双达标”为中心,突出大气、水体污染治理两个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削总量、促清洁、治汾河、控煤烟、保达标、净尾气、降扬尘、抓生态”的24字环保战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遵循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经过取缔“15小”和“一控双达标”两项行动,淘汰和关停了一大批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土小企业和国有企业,推动了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保跨进了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遏制了环境污染连年恶化的势头,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明显好转。

2.1环境质量现状

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九五”期间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由“八五”末的0.568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下降到2000年的0.401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总悬浮颗粒物污染逐年减轻,年日均浓度下降29.40%,但仍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1.00倍。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九五”前三年较“八五”末呈上升趋势,由“八五”末的0.212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上升到1998年的0.278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2000年为0.200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年日均浓度较“八五”末下降5.66%,基本遏制了其上升趋势。但仍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33倍。其主要原因为1996、1997年太原第一热电厂五期、六期扩建工程、太原第二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投入运行,集中供热工程尚未发挥全部效益,至使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值在“九五”前三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但随着集中供热率的逐年提高,燃料结构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力度加大,1999年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控制。值的注意的是,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在急剧增长,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由“八五”末的0.055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上升到2000年的0.093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在“九五”期间呈逐年上升趋势,年日均浓度上升69.09%,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0.86倍。随着《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颁布,机动车尾气防治、出租车的全面更新和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将得到有效控制。1995年-2000年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见表2-1。

从1998年我市开始发布空气质量周报,1999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和三级标准的分别为10期和23期,比1998年增加9期和3期;而四级和五级分别为15期和4期,比上年减少10期和2期。2000年共发布空气质量周报52期,有2期为良好水平,43周为轻度污染水平,4周为中度污染,3周为重度污染。1998-2000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出现频率见表2-2。

“九五”期间,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在社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经过全市人民艰苦不懈的努力,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环境污染的现状不容乐观,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要想实现空气环境功能区达标,任务异常艰巨。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太原市地表水隶属黄河和海河两大水系。黄河水系在太原市的流域面积占太原市总面积的91%;海河水系占9%,主要分布在我市阳曲县境内。太原市的地表水主要包括:汾河太原段、汾河水库、汾河二库、晋阳湖和迎泽湖等,四者均属黄河水系。汾河太原段全长178公里,流域面积6288平方公里,沿途有岚河、涧河、狮子河、屯兰川、阳兴河、北涧河、北沙河、玉门沟、冶峪沟、风峪沟等几十条支流和沟渠汇入,太原市的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和间接进入汾河。汾河水库位于我市娄烦县境内,流域面积5268万平方公里,设计库容7亿立方米,由于多年来泥沙淤积,库容减至3.5亿立方米左右。汾河二库位于古交市与太原市区交界处,水库总库容1.33亿立方米。晋阳湖位于我市晋源区,为一座人工湖,湖表面积5.1万平方公里。迎泽湖位于市中心迎泽公园内,水域面积0.2平方公里。晋阳湖、迎泽湖的湖水来源均靠汾河水库放水补给,水库放水途经汾河古交段至上兰,分别进入东、西干渠,最终进入迎泽湖和晋阳湖。

汾河水库和汾河二库以防洪、灌溉为主,同时为城市的工业和生活用水提供水源,并且汾河水库还作为万家寨引黄入并的储水库,依据《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水体功能划分,该区域属于汾河一级防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汾河上游段(水库出口-铁桥),处于兰村、晋祠水源地补给区,属汾河的一级防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下游段(胜利桥-温南社)属汾河二级防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晋阳湖主要为太原第一热电厂循环冷却水源,同时也是我市主要水产养殖基地及游泳场所和城市备用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迎泽湖主要为景观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

“九五”期间太原市主要地表水体汾河太原段及汾河水库和晋阳湖水质较“八五”末均有明显改善。地表水恶化趋势得到控制,说明近年来汾河治理已初见成效。但离功能区标准仍有一段距离。汾河太原段十个监测段面尤以小店桥污染最为严重,其它依次为胜利桥、迎泽桥、清徐二坝、温南社、铁桥、滩上桥和寨上水文站,该八个段面属严重污染,劣V类水质,水库出口和上兰段面污染较轻,可达IV类水质标准。汾河太原段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由1995年的11.44下降到2000年的6.84,汾河水库由1.07下降到0.67,晋阳湖由3.10下降到1.4。水质恶化趋势得到一定遏止,但污染依然严重,汾河太原段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氨氮、生化需氧量。汾河水库水质较稳定,1998-2000年连续三年保持轻污染水平,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晋阳湖总体污染水平有所缓解,但无显著下降趋势,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非离子氨、和总氮。汾河太原段六条排污渠历年均属严重污染水平,劣Ⅴ类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由1997年的45.11下降到2000年的22.86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氨氮。迎泽湖水质属景观劣C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色度和透明度。太原市地面水体平均综合污染指数趋势分析见表2-4。

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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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期间,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290.78亿元到2000年的347.46亿元。全市的经济增长基本以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煤炭等重污染行业的发展为主,从“八五”末的1995年到2000年六年间,全市钢铁年产量由480万吨增长到542万吨,水泥年产量由149万吨增长到170万吨,焦炭年产量由893万吨增长到1110万吨,年发电量由87亿千瓦时增长到114亿千瓦时,机动车辆由98730辆增长到222656辆。年工业耗煤量由1213.5万吨增加到2221.34万吨,占全市总能耗的97%以上。“九五”期间全市常住人口由282.77万人增长到308.75万人。

在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九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全民的环境意识,全面的环境监督、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的“三全一依靠”环保工作方针。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实施“1263”环保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采取两大举措(总量控制和绿色工程)突出六个重点(清徐、古交、娄烦、城北钢铁工业区、河西南部化工工业区、西山煤矿建材工业区、)、打好三大战役(取缔土小工业、治汾、市区大气治理)。以“一控双达标”为中心,突出大气、水体污染治理两个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削总量、促清洁、治汾河、控煤烟、保达标、净尾气、降扬尘、抓生态”的24字环保战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遵循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经过取缔“15小”和“一控双达标”两项行动,淘汰和关停了一大批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土小企业和国有企业,推动了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保跨进了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遏制了环境污染连年恶化的势头,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明显好转。

2.1环境质量现状

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九五”期间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由“八五”末的0.568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下降到2000年的0.401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总悬浮颗粒物污染逐年减轻,年日均浓度下降29.40%,但仍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1.00倍。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九五”前三年较“八五”末呈上升趋势,由“八五”末的0.212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上升到1998年的0.278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2000年为0.200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年日均浓度较“八五”末下降5.66%,基本遏制了其上升趋势。但仍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33倍。其主要原因为1996、1997年太原第一热电厂五期、六期扩建工程、太原第二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投入运行,集中供热工程尚未发挥全部效益,至使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值在“九五”前三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但随着集中供热率的逐年提高,燃料结构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力度加大,1999年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控制。值的注意的是,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在急剧增长,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由“八五”末的0.055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上升到2000年的0.093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在“九五”期间呈逐年上升趋势,年日均浓度上升69.09%,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0.86倍。随着《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颁布,机动车尾气防治、出租车的全面更新和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将得到有效控制。1995年-2000年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见表2-1。

从1998年我市开始发布空气质量周报,1999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和三级标准的分别为10期和23期,比1998年增加9期和3期;而四级和五级分别为15期和4期,比上年减少10期和2期。2000年共发布空气质量周报52期,有2期为良好水平,43周为轻度污染水平,4周为中度污染,3周为重度污染。1998-2000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出现频率见表2-2。

表2-1 1995-2000年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毫克/立方米(标准状态)

年份污染物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标准

总悬浮颗粒物

0.568

0.515

0.504

0.498

0.416

0.401

0.20

二氧化硫

0.212

0.206

0.248

0.278

0.272

0.200

0.06

氮氧化物

0.055

0.050

0.057

0.066

0.101

0.093

0.05

二氧化氮

0.065

0.08

降尘

31.5

34

35.6

36.2

36.1

40.8

一氧化碳

2.6

2.5

2.9

3.4

3.8

2.6

4.0

注:降尘单位为:吨/平方公里 "月,一氧化碳为日均浓度,其余为年平均浓度。

表2-2 1998-2000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出现频率

空气质量级别

出现周数

出现频率(%)

2000年

首要污

染物

出现周数

出现频率(%)

1998

1999

2000

1998

1999

2000

出现天数

频率%

1998

1999

2000

1998

1999

2000

Ⅰ级(优)

/

/

/

/

/

/

/

/

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

43

45

48

81.43

86.54

92.31

Ⅱ级(良)

1

10

2`

1.89

19.23

3.85

45

12.33

Ⅲ级(轻度污染)

20

23

43

37.74

44.23

82.69

241

66.03

二氧化硫

10

7

4

18.87

13.46

7.69

Ⅳ级(中度污染)

26

15

4

49.06

28.85

7.69

53

14.52

氮氧化物(二氧化氮)

0

0

0

0.00

0.00

0.00

Ⅴ级(重度污染)

6

4

3

11.32

7.69

5.77

26

7.12

2000年环境空气功能区达标现状见表2-3

表2-3 2000年环境空气功能区达标现状

功能区

类别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年日均值(mg/Nm3)

功能区是否达标

超标项目

(超标百分比)

监测项目有效日均值达标天数百分比

TSP

SO2

NO2

TSP

SO2

NO2

二类区

太行

0.378

0.206

0.07

不达标

TSP:89.00

SO2: 243.33

36.78

54.68

91.84

桃园

0.402

0.184

0.064

不达标

TSP:101.00

SO2 206.67

33.94

54.79

92.84

上兰

0.353

0.199

0.055

不达标

TSP:76.50

SO2 231.67

50.00

65.00

100.00

三类区

国防工办

0.431

0.231

0.071

不达标

TSP:43.67

SO2 131.00

74.40

65.77

88.69

一电厂

0.394

0.177

0.055

不达标

TSP:31.33

SO2 77.00

81.52

74.03

96.42

“九五”期间,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在社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经过全市人民艰苦不懈的努力,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环境污染的现状不容乐观,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要想实现空气环境功能区达标,任务异常艰巨。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太原市地表水隶属黄河和海河两大水系。黄河水系在太原市的流域面积占太原市总面积的91%;海河水系占9%,主要分布在我市阳曲县境内。太原市的地表水主要包括:汾河太原段、汾河水库、汾河二库、晋阳湖和迎泽湖等,四者均属黄河水系。汾河太原段全长178公里,流域面积6288平方公里,沿途有岚河、涧河、狮子河、屯兰川、阳兴河、北涧河、北沙河、玉门沟、冶峪沟、风峪沟等几十条支流和沟渠汇入,太原市的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和间接进入汾河。汾河水库位于我市娄烦县境内,流域面积5268万平方公里,设计库容7亿立方米,由于多年来泥沙淤积,库容减至3.5亿立方米左右。汾河二库位于古交市与太原市区交界处,水库总库容1.33亿立方米。晋阳湖位于我市晋源区,为一座人工湖,湖表面积5.1万平方公里。迎泽湖位于市中心迎泽公园内,水域面积0.2平方公里。晋阳湖、迎泽湖的湖水来源均靠汾河水库放水补给,水库放水途经汾河古交段至上兰,分别进入东、西干渠,最终进入迎泽湖和晋阳湖。

汾河水库和汾河二库以防洪、灌溉为主,同时为城市的工业和生活用水提供水源,并且汾河水库还作为万家寨引黄入并的储水库,依据《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水体功能划分,该区域属于汾河一级防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汾河上游段(水库出口-铁桥),处于兰村、晋祠水源地补给区,属汾河的一级防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下游段(胜利桥-温南社)属汾河二级防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晋阳湖主要为太原第一热电厂循环冷却水源,同时也是我市主要水产养殖基地及游泳场所和城市备用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迎泽湖主要为景观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

“九五”期间太原市主要地表水体汾河太原段及汾河水库和晋阳湖水质较“八五”末均有明显改善。地表水恶化趋势得到控制,说明近年来汾河治理已初见成效。但离功能区标准仍有一段距离。汾河太原段十个监测段面尤以小店桥污染最为严重,其它依次为胜利桥、迎泽桥、清徐二坝、温南社、铁桥、滩上桥和寨上水文站,该八个段面属严重污染,劣V类水质,水库出口和上兰段面污染较轻,可达IV类水质标准。汾河太原段平均综合污染指数由1995年的11.44下降到2000年的6.84,汾河水库由1.07下降到0.67,晋阳湖由3.10下降到1.4。水质恶化趋势得到一定遏止,但污染依然严重,汾河太原段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氨氮、生化需氧量。汾河水库水质较稳定,1998-2000年连续三年保持轻污染水平,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晋阳湖总体污染水平有所缓解,但无显著下降趋势,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非离子氨、和总氮。汾河太原段六条排污渠历年均属严重污染水平,劣Ⅴ类水质,综合污染指数由1997年的45.11下降到2000年的22.86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氨氮。迎泽湖水质属景观劣C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色度和透明度。太原市地面水体平均综合污染指数趋势分析见表2-4。

表2-4 太原市地表水各水体平均综合污染指数趋势分析表

平均综合污染指数

汾河太原段综合污染指数

汾河水库

晋阳湖

全河段

上游段

下游段

污染程度

水质类别

汾河水库

污染程度

水质类别

晋阳湖

污染程度

水质类别

1995年

11.44

3.37

18.69

严重污染

劣Ⅴ类

1.07

重污染

劣Ⅴ类

劣Ⅴ类

1996年

9.24

2.45

15.95

严重污染

劣Ⅴ类

1.77

重污染

劣Ⅴ类

3.63

严重污染

劣Ⅴ类

1997年

9.53

3.19

16.84

严重污染

劣Ⅴ类

1.32

重污染

Ⅳ类

3.17

严重污染

劣Ⅴ类

1998年

8.12

2.11

14.14

严重污染

劣Ⅴ类

0.58

轻污染

Ⅳ类

0.98

中污染

Ⅳ类

1999年

9.57

1.78

16.86

严重污染

劣Ⅴ类

0.51

轻污染

Ⅳ类

0.82

中污染

Ⅳ类

2000年

6.84

2.53

10.77

严重污染

劣Ⅴ类

0.67

轻污染

劣Ⅴ类

1.40

重污染

劣Ⅴ类

2.1.3太原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现状

表2-5 太原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

声源类型

单位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生活

%

48.7

33.6

44.4

51.7

45.7

50.0

交通

%

37.1

40.9

37.1

32.8

33.2

27.6

施工

%

1.3

6.5

3.0

2.6

3.0

7.3

工业

%

6.9

9.5

8.6

8.2

8.2

8.6

其它

%

6.0

9.5

6.9

4.7

9.9

6.5

2.1.3.2区域环境噪声现状

太原市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点位布点范围是市建成区范围内,采用750×750平方米的正方形网格进行,全市共布点位23个,网格总覆盖面积130.5平方公里,1995年-2000年监测结果统计见表2-6。

2.1.3.3道路交通噪声现状

太原市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噪声的监测点位布设在市区41条主要交通干线上,测点选在78个路段的两路口之间,全市共布设监测点位78个,测量路段总长度为137.6公里,平均路宽17.7米。1995-1999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见表2-7,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路段分布见表2-8。

2000年全市机动车辆较1995年增长近一倍的情况下,全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较1995年有所下降,1995-1999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稳定达到“九五”计划的目标值70dB(A)。道路交通噪声得到了有效控制。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全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达标,但是2000年监测值超过70dB(A)的路段长度占总路段长度的26.08%。

2.1.3.4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情况

太原市环境噪声达标区从1991年开始建设,到1995年噪声达标面积为107.97平方公里,从1995年以后噪声达标区工作主要以巩固已建成的达标区面积为主,太原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情况见表2-9。

2.1.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现状

2.1.4.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现状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主要来源

太原市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由煤矸石、尾矿、冶炼废渣、炉渣、粉煤灰等构成,2000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01.75万吨,较“八五”末的一九九五年的790.4万吨年均增长了511.35万吨,增长了65%。1995年-2000年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担率见表2-10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太原第二热电厂,占全市产生总量的70.7%,按行业分担率主要来源为采掘业,占全市产生量的60.3%。

2.2污染源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现状

“九五”期间,在我市经济稳定增长,重污染行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下降趋势,其中工业废水中的油与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达到“九五”目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九五”目标。

“九五”期间太原市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11、表2-12。主要污染源分布见图2-1。

2000年度太原市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源见表2-13、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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