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_重污染天气应急指南
1.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颜色等级
2.保定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有哪些?
3.唐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4.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5.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济宁重污染天气预报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颜色等级
新修订的《预案》按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等级划分为区域IV级、Ⅲ级、Ⅱ级、I级预警,I级为最高级别。预警颜色对应为蓝色、**、橙色、红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也对应划分为区域IV级、Ⅲ级、Ⅱ级、I级响应,同样I级为最高级别。新修订的《预案》将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划分得更加详细。预警级别从之前的**、橙色、红色三个等级修订为蓝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
当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时,启动蓝色预警;当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以上时,启动**预警;当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城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以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同时,重污染天气区域预警也同样依次对应分为蓝、黄、橙、红四级。原则上预警信息应提前1天(24小时)发布,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可能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以及气象条件等。
保定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有哪些?
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1月17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各县2021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移动源管控措施。市中心城区以及各县城区,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
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紧盯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唐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预测,自11月17日起,保定市受弱气压场、高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整体转差,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据市大气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批准,我县决定于11月17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落实11月12日市大气办《关于印发保定市11月份精细化管控方案的通知》138号)基础上,按照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依据我县2021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移动源管控措施。县城区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
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紧盯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
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三个。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除原有预警分级标准要求外,接到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需发布**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需分别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秋冬季较常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必须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提高城市大气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大气污染的程度,缩短重污染天气的时间。一旦发现有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情况,能够有效的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污染的程度。如果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就可能造成大气污染情况的发生。
人民网-江苏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调整预警分级标准
济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济宁重污染天气预报
12月8日起,济宁市将出现连续中至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省、市专项督查组将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各县按照“一厂一策”的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2.面源污染减排: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3.移动源污染减排。
4.其他强制性减排:济宁主城区、各县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
四、其他减排措施
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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